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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部署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05 15:52:40


    3月5日上午,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做好“五个一”工作的通知》,新密市人民法院召开“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工作会。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会议特别邀请新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团市委、市妇联、教体局、人劳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出席,并组成指导协调组,列入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该项工作开展。

    会上,新密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申万青宣读了《新密法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应邀出席会议的市人大等部门领导发表了对活动开展的意见看法,表示将会全力支持配合法院开展好此项活动。

   新密市法院院长刘文斌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活动意义和方案要求,全体干警都要积极参与,主动服务,确保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步步衔接,不留空挡。二是要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班子成员要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各个工作小组也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三是要把工作做深做细,认真排查,切实做好各类涉及“三留守人员”权益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确保活动取得理想效果。四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同时加强宣传,在全市形成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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