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到ATM机取款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在自动取款机前取款时,不要分心。2月27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利用往地上扔钱作为诱饵转移取款人注意力,从而盗取银行卡的案件。正阳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周某、雷某二年、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1月17日上午,赵某到正阳县某银行自动取款机前取款。她将取出的钱正准备装入兜里,旁边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你的钱掉在地上了。”赵某往地上一瞧,地上果然有100元钱。她说了声“谢谢”,便弯腰捡起钱,随后起身将一端露出取款 机插口的银行卡取走。2014年2月的一天,赵某再次使用银行卡取钱时,发现输入的密码不对,便到银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张卡是另外一个人的。“这张卡,明明是用我自己的名字开的户呀。”赵某觉得不对劲,报警。
民警调出1月17日的监控录像,看到赵某当天取款时,身旁站了两个可疑男子,其中一人提醒她捡钱。就在她弯腰的那一瞬间,另外一名男子迅速将一张银行卡塞入取款机的插卡口。
赵某起身后,取出卡就走。等她刚一离开,那两名男子立即在取款机上操作,取出卡上剩余的1850元。
真相大白—原来是有人在演双簧。
不久,警方将多次利用偷梁换柱盗窃他人银行卡的周某、雷某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每次作案时,他们先往地上扔50元、100元不等的钱,让取款人去捡,然后趁其不备,将一张废弃的银行卡塞入插卡口,取款人取走的卡,实际上是堵在卡口的废卡;取款人自己的卡,其实还在机器里,被掉包。法院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如上判决。
自动取款机前取款,如何防范银行卡遭遇偷梁换柱?
法官提醒:一是在取款时应当专心,不要三心二意,尤其要防止旁人干扰;二是有人找你说话,你最好在取卡之后再理会。如果非要说话,你的眼光也应始终瞄住插卡口,或用手堵住插卡口,防止有人做手脚;三是银行卡的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拔出银行卡之后仔细核对,看是不是自己的卡。四是在取款时,最好找朋友和亲人陪同前往;或者在选择取款地点时,也尽量选择闹市区的提款机;独自在取款室内时,也要提高警惕,留意周围人群。在一些自助银行的取款室内会有报警按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可以按下那个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