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的法官们来到石林镇后柳江村,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审理被告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法官2个小时的析法说理,王某当场将所欠的借款及利息20000元一次还清。
山城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一些企业和个人故意拖欠贷款不还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对山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金融审判庭受理的金融借贷纠纷案件不断增多。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调查了解,发现其中确有部分经济困难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贷户,但还有相当部分却是有财产可还贷而故意欠债不还。
针对这种情况,金融庭干警以目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全力以赴,采取多项措施,及时审结了一批借贷纠纷案件。首先开辟绿色诉讼通道。针对多数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案情简单、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特点,承办法官尽可能地促使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对调解不成的则当庭宣判,做到快审、快结、快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重视法制教育,以教育为主,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案例,讲法律,讲后果,使部分被执行人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放弃恶意逃避债务的想法,主动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或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其次打破常规工作时间,有效解决送达难。法官充分利用节假日,早、中、晚被告人可能在家吃饭、休息的时间对被告进行蹲、堵、守,虽然干警比较辛苦,但是较好的回避了送达难的问题。再次,对在依法清收不良贷款中遇到的过去信贷资料不全、放贷程序不规范、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问题,金融庭法官定期主动邀请山城农信社信贷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增强该社信贷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尽量杜绝新的不良贷款的形成。
从2013年12月以来,金融审判庭审理了辖区内农村信用社起诉的贷款纠纷案件61件,查询被告人账户30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4件,为山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收回不良贷款200余万元,信用社的负责人们多次称赞道:“有法院作我们的坚强后盾,再也不怕那些欠款‘钉子户’了”。金融审判庭的高效工作,有力的改变了该辖区借贷群众存在的“信用社的钱不需要还”的侥幸心理和欠、拖、赖的不良风气,有力地维护了该辖区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