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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多措并举为全面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4-02-24 16:42:1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总体目标,提出了推进审判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具体要求,围绕这一要求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多种措为全面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增强司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对全面深化改革反映到司法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切实加强司法应对,依法保障改革顺利进行。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社会各项机制建设和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文章,增强人民法院保障改革发展和深化司法改革重要职责使命的认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刻学习领会全会精神转化为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微改革。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司法体制改的目标任务,从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人民法官管理制度、深化司法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涉诉信访制度等方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机制。把《决定》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解放思想,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影响,切实增强司法服务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深刻把握人民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主体地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不断完善司法机制,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继续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和司法廉政建设,着力解决法院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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