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采取四个结合,深入学习实践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促进各项工作发展打牢基础。
一是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相结合。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坚定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信心。
二是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以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全面落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法治理念,以学习促提高、以学习促发展。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队伍思想认识,提升工作水平,争做让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三是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纪律作风教育相结合。通过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确保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以不断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队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干警的司法廉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政教育和权力监督长效机制。坚持从严治院,一岗双责,加大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力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四是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注重把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具体成果上,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以亲民为民的情怀扎实做好司法为民各项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强化群众感情、群众观念教育,引导干警换位思考,多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增强司法为民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