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1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借款纠纷,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当事人黄某自愿三日内向银行还款。这看似顺利的调解过程的背后,其实隐藏着法官的不懈努力。
近年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所增多,借款人拒不还款、躲避还款的情况,给案件审理和执行造成障碍。山阳法院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多项措施化解金融借款纠纷。春节前后,共化解金融纠纷案件8起,金额达40万余元。
为加快案件审结进度,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为金融机构维权开辟专项通道,并印制立案便民卡,详细列明立案所需材料和流程,对法律关系单一、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为响应上级法院“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号召,该院成立专门审判庭,由熟悉金融行业法律法规和了解金融案件审判规律的资深法官组成山阳法院金融审判庭,并邀请金融专家在重大金融案件审理时以人民陪审员身份参与庭审,专门负责审理涉金融民商事案件,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为加强宣传效果,该院选派资深法官深入金融机构、厂矿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定期邀请辖区银行贷款风险部门负责人以座谈等形式开展金融机构维权专项调研,总结分析金融机构维权案件的现状、特点及成因等,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2-17 4版 刘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