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务卡结算不仅便捷,而且还减轻了我的资金周转压力呢。”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自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以来,不少干警从最初的不了解、嫌麻烦到如今的 “主动刷卡”由衷感叹……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市纪检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市级预算单位落实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全市各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为严格落实文件精神,法院制定印发了《关于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暂行规定》。因为大多数干警并不了解公务卡及其使用规定,院里又及时召开关于公务卡使用说明会,向全院各部门报销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讲解公务卡使用报销流程,重点讲解大家较为关心的结算流程及细则要求,还演示了各种单据的填写及粘贴方式。
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一个方便、三个有利于”。
方便干警用款。对于办公支出和小额用款,干警不需要垫付,公务卡是信用卡,具备透支支付功能,直接持卡进行公务消费,事后凭票报销还款,保障了日常经费周转顺畅。
有利于提高结算效率。传统结算中出纳需与银行提前预约现金,在支付中心办理支付令后前往银行办理提现,最后发放现金,程序繁琐。采用公务卡结算后,简化为出纳办理支付令后,银行直接将报销数额打到个人的公务卡上,结算效率大大提高。资金即转即用,实现零在途。
有利于减少现金支付。刷卡消费实现了无现金交易,能有效防范资金流通中的风险;财务减少现金发放,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有利于加强财务监督。公务卡具备现代电子结算工具“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的特点,卡上的每笔支付信息都会被记录,便于对公务消费实行动态监控。采用公务卡进行结算,能真实、准确地记录公务中资金运行的过程与去向,使交易活动一目了然,大大加强了财务监督的有效性。
自从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以来,三门峡法院不断完善,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控制现金风险,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真正实现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管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