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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洛龙区法院四项举措做好保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2-13 14:57:15


    为使法院保密工作落到实处,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采取四项举措保障保密工作顺利进行。

    加大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保密意识。通过各种教育方式,普及保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警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人民审判办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观看保密教育警示片。干警保密意识明显提高,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牢固筑起一道严防泄密的思想保障。

    制定审判秘密和工作秘密范围,强化保密责任。按照审判业务和政务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审判秘密和工作秘密范围,明确应保密的事项、卷宗和文件。同时强化保密责任,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

    严格工作管理制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落实会议保密制度,院务会和中层正职会除会议精神要求传达的事项外,其它均应做好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审判卷宗、涉密文件的传阅、借阅、移交制度,防止发生卷宗、文件泄密。落实审委会和合议庭评议案件保密制度,要求所有参与合议人员做好审判保密工作。

    慎重接受网络服务,控制泄密渠道。严格规范计算机、涉密网络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全院每台计算机均安装杀毒软件,同时做好人员更换时的数据库保密,软件更新前的确认,杜绝网络成为泄密渠道。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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