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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

  发布时间:2014-02-12 15:11:33


    在文坛上已小有名气的杨先生,收到了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有人状告他侵犯自己的著作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转眼间,全单位的人都知道了杨先生剽窃他人作品的事,许多人私下嘀咕:真看不出来,平时文质彬彬的,也会抄袭别人的文章,装什么文化人。三两天内,朋友圈、全省工作系统内的同仁们都知道了这件事。杨先生感到压力越来越大,几乎是单位没法进,走在街上也好像别人对他指指点点。

    独自一人在家喝闷酒的杨先生,看着起诉书上原告丁先生的名字神情凝重。其实,杨先生和丁先生是相交半生的老朋友了,二人同学多年,一个饭缸子里吃过三年饭。对文学作品的共同爱好,使得求学时的他们一起指点江山,怀揣着仗剑走天涯的梦想,也忧虑着苍生社稷。后来读大学报专业,在老师、家长的轮番轰炸下,二人无奈放弃了心仪已久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各自选了一门当时所谓的热门专业。虽然专业无法调换,但二人对文学的热情却丝毫没有减少,如饥似渴地阅读、学习文学名著的同时,杨先生还自学了汉语言文学专业。

    学习的越多,杨先生感到不会的知识越多,与丁先生的差距也越来越大。几番暗自较量后,杨先生终于认输了,也许今生都无法与丁先生相比较,自己缺少的不单单是知识的储备和才气,更多的是胆识、是心胸、是眼界……年轻气盛的杨先生曾酒后放言:让我佩服的人不多,丁先生算一个,并且是最心服口服的一个。

    毕业后,阴差阳错,杨先生进了机关单位,工作之余,写些散文、小说,在系统内的媒体刊物上陆陆续续地发表,自娱自乐的同时,也结交了各地填格子的一些朋友。丁先生结了婚、买了房,每日应付于生活琐事,偶尔提笔,写出来的东西却让杨先生自愧不如,只是文章无处发表,只能在小范围内传阅。似乎,当年的“文学梦”,离杨先生更近一些。

    开庭的时间到了,作为被告的杨先生孤身一人来到法院。事实很清楚,丁先生的证据也很充分,法院判决被告败诉。这么一闹,知道杨先生剽窃的人更多了,当地部分媒体也进行了宣传报道,事情可谓是沸沸扬扬,杨先生也算是臭名昭著了。

    杨先生却选择了上诉,一开始就对诉讼未做任何准备的他,似乎还嫌事情闹得不够大,自己的臭名还未远扬。如众人所料,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单位的人私下说:这次臭大了吧。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原来杨先生的部分作品是剽窃丁先生的。

    在公开发表的道歉信上,杨先生却道出了一个秘密。剽窃他人作品,是每一个人终生难以磨灭的耻辱,我为我的行为向丁先生致歉。我这么做,其实并不是为了博取虚名,也不是为了贪图稿费,而是想借我所拥有的平台,来证明丁先生的才华。丁先生的才识远胜于我,久未成名,只是因为缺少一个机会,缺少一个可以让其一展抱负的舞台。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我也渴望这一天早日到来……

    两人坐在了一起,一壶浊酒话重逢。丁先生说,我没有别的目的,只想你停止你的行为,你把你的想法、目的强加于我的身上,可曾想过我的感受。我写的东西只是我的感触,无意于发表,更无心于成名,我的岁月,一切安好。

    杨先生今日才明白,两人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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