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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应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4-02-12 08:27:12


    2012年以来,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共受理非法拘禁案件11件,判决被告人23名。据分析,此类案件有82%系因索取债务而起,共9案19人,仅有两起因感情原因或泄愤而发。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严重危害公民正常的生活和人身财产安全,应引起重视。

    鄢陵县法院经过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呈现出如下特点:

    债务关系复杂。既有合法债务,又有法律不予保护的非法债务,包括合同、借款、赌债、毒资、高利贷等。

    共同犯罪居多。9起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均为共同犯罪,被告人大多是因为亲属或朋友关系参与其中。

    拘禁时间长短不一,从5个小时到9天之间不等。同时,此类案件均伴有暴力行为,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及其家属拿钱赎人,致使被害人遭受轻伤或轻微伤。

    法院在审理上述案件时,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起因、犯罪情节等,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判处13人缓刑。

    鄢陵县法院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被告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追债屡次受挫的情况下,容易采取极端手段,而没有选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

    对合法债务,被告人认为民事诉讼一审、二审程序繁琐,一旦诉至法院,就会面临证据提供能力弱、诉讼期间长、执行难度大、成本增加等问题,因此顾虑较多,从而选择了“自力救济”,扣押人质,强制对方履行债务。

    而被告人对于明知法律不予保护的赌债、毒资等非法债务,在不能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的情况下,选择了通过非法途径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鄢陵县法院认为,应加强法制宣传。该院通过“法律六进”、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等途径,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合法、理性地解决债务纠纷。

    同时加大审执力度。鄢陵县法院在民事和执行程序中,通过诉前引导、诉中快调快判、判后释明等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鄢陵县法院建议,还要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力争第一时间化解债务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此外,应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索取合法债务的非法拘禁案件,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因素,既要惩罚犯罪,又要达到预防、教育的目的;对于追讨非法债务的案件,特别是采取严重暴力手段造成被害人伤害、死亡等严重后果的,要予以严厉打击。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2-10 7版 乔瑞锋 郑剑波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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