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鲁山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强化政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将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入脑入心。
二是强化能动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主动性。深化“能动司法”理念,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妥善处理好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推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积极为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的亲和力。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要丰富司法便民举措,继续深化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适用力度,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兑现;要加大涉诉信访处置力度,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把维护法律权威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正确表达和行使诉权。
四是强化公正意识,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的公信力。要强化均衡结案理念,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实现全年均衡结案。要积极采取措施提升案件质量,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决定自2月10日起在全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乱收费”、“超审限”、“超期移送”专项治理活动,坚决防止和杜绝“乱收费”、“超审限”、“超期移送”现象。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不上网的案件要经过严格审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扩大司法民主。
五是强化进取意识,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战斗力。切实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素质建设、审判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继续围绕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开展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着重在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上下工夫,增强法官把握法律精神、了解社情民意、善于调处矛盾和做好群众工作的综合能力;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十条禁令”, 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以动真碰硬、敢于亮剑的精神,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真正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