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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召开“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2-11 10:39:04


    为切实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管理,转变工作作风,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整体执法水平,塑造执行队伍的良好形象,根据省高级法院的统一部署, 石龙区法院组织院执行局、政治处、监察科的干警召开了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动员会。

    会上,首先由执行副局长刘国华宣读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本次活动重点解决纪律作风、办案程序、规范执行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及执行结构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活动中将通过专题讲座、组织正反两反面案件和事件的座谈、互查案件等形式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广跃明确了本次活动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及相关工作安排,并结合我院实际,以案说法,指出了树立执法为民、树立重执行程序、制度的观念,并针对如何探索以物抵债等正确的执行操作程序以及坚决避免办案中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的“三同”行为、如何向当事人答疑等情形做出了重点说明。同时他强调,要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活动,达到规范案件管理、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执行公开、规范执行监督、规范执行信访、规范执行队伍建设的目的,领导小组针对收集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违法违纪线索,应及时纠正、查处和反馈,对于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逐步建立起公正、高效、权威的执行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执行队伍。

    与会的干警也纷纷表示,活动期间要牢固树立依法办案、规范执行意识,增强自身的责任、廉洁意识,认真查找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杜绝精神懈怠、办案拖沓、工作消极等现象发生,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有力推进执行工作的全面提高。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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