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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法院加强警车节假日管理

  发布时间:2014-01-27 09:43:08


    春节临近,淮滨县人民法院在重视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

    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全院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与部门使用相结合原则,业务用车由各部门负责人派遣,其他公务用车由院办公室统一调配。严禁利用警车接送子女上学、走亲访友、游山玩水、参加婚丧事宜,擅自借给外单位或其他人使用,从事非执行公务活动。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对警车集中封存。

    节日期间,纪检、监察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对警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的、擅自公车私用者将通过通报批评、公开曝光、集中学习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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