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孟津县人民法院在平乐镇翟泉村委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跃运,孟津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国强,平乐镇镇长朱少平,市人大代表王松和农民工代表参加活动仪式。
活动中,潘跃运副院长将105万执行款发到申请人裕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化名经理吕晓江手中,吕晓江向农民工代表发放工资,并代表该建筑公司将一面绣着“服务民生、情系百姓”的锦旗送给法院。
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国强将该案执行情况向县委做了专题汇报后,引起了县委书记吉振华的高度重视。吉书记指示有关部门从速协调,共同研讨执行方案,促使双方于2013年12月13日达成和解协议,1月18日,105万执行款全部拨付到法院案件款专项账户。至此,这起涉及103名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成功执结,农民工兄弟能够在春节前喜拿工资,过个安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