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庭审活动,提高裁判文书和卷宗质量,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宜阳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卷宗质量“三评查”活动。
健全“评查”机构。该院成立“三评查”活动领导小组,院领导担任组长,各审判业务庭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活动办公室,由审管办具体负责“三评查”的组织协调工作,监察室予以配合。
明确“评查”内容。庭审活动评查采取现场观摩与网上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各审判业务部门的观摩庭提前约时排序,及时组织庭审评查组成员、观摩庭的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庭法官参与观摩评查。卷宗评查,在承办法官自查和部门内部互查的基础上,再由审管办组织卷宗的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发还改判、再审和涉诉信访案件)。文书评查,根据裁判文书的规范化要求,从标点符号的使用到说理的充分性进行严格评查。裁判文书评查采取与卷宗评查相结合、纸质裁判文书评查和网上裁判文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与“三评查”活动,增加评查活动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全面提高评查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推进审判质效再提升。
细化“评查”要求。一是及时总结通报。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和好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通报,对评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审判庭及不合格的审判庭分别进行表扬和批评。二是及时形成机制。要将整改问题和规范司法行为贯穿于“三评查”活动的始终。要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归纳和深入剖析,建立“三评查”长效机制。三是及时建立档案。将评查情况纳入法官执法档案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内容。要求各审判庭对每项评查情况都要如实进行记录,一案一表,纳入法官执法档案。
据悉,该院“三评查”活动从2014年1月10日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分为组织实施、验收总结和评比表彰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