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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法院院长为农民工送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4-01-13 11:14:34



    1月12日下午,郸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波利用双休日时间,来到农民工张某家中,亲自将某建筑公司拖欠张某两年之久的工资款交到张某手中。

2011年张某在干活时不慎从高处摔下来,导致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后张某向某建筑公司索要拖欠的工资及赔偿款时,该建筑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不给,时间长达两年之久,造成张某家庭生活困难。

    2013年9月张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张永波院长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启动特别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永波院长亲自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案得到顺利执结。执行款到位后,考虑到张某行动不便,张永波院长随决定亲自将执行款送到张某家中。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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