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民法院把办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近期审判执行工作的一项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兄弟们安心回家过春节。
领导高度重视。把审理和执行好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近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涉及农民工一方为当事人的相关案件逐案摸排,确定承办人、督办人、执行措施、执行期限和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并对审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减少欠薪现象。
简化诉讼程序。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开庭,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原则的基础上,对不能提交书面诉状的农民工,可允许其口头起诉,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处理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判决。
加强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依法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手续。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经济困难的,通过申请司法救助资金等方式予以必要救助,帮助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同时做好假日法庭接待工作,方便当事人诉讼,并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及时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