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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强化多项措施维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4-01-08 14:59:29


    渑池县人民法院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将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坚持从民事案件全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从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入手,强化有力措施,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庭前调解。该院案件受理后,审判人员在认真阅读案卷,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在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基础上,即送即调,确保调解有方向、有重点、有效果。对群体性纠纷案件进行重点调解,在调解前,认真做好案件背景审查、案件协调等前期准备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调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促使当事人能够互相理解,达到调解协议,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强化判前释法。该院在案件宣判前,审判法官主动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分析法律适用,帮助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及诉讼风险做出合理判断,最大限度规避诉讼风险,促使双方当事人实现利益趋同化,避免矛盾的升级和激化,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强化判后答疑。该院案件宣判后,在释法基础上做好对案件证据认定、裁判依据、上诉程序的说明工作。审判法官主动向当事人解释判决的依据和法理根源,制作答疑笔录。对重大、疑难案件或存在上诉、上访苗头的案件,积极运用利益衡量、心理疏导等方式方法进行释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裁判内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当事人不懂法律而造成对法院裁判文书的误解,避免上访、缠诉现象发生。

    强化定期排查矛盾纠纷。该院对矛盾纠纷排查,坚持集中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不仅要关注已经在册、正在处理的信访问题,更注重对新潜在的苗头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通过深入细致的全面排查,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矛盾纠纷不扩大、不激化,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发生。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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