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针对行政审判的难点,采取“三加强、多沟通”的方法,强力化解官民矛盾。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的,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其行为的不合理性,让行政机关主动予以改正,后动员原告撤诉,这样做“把利益让给百姓,把面子留给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不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该庭绝不搞“官官相护”,依法予以撤销其行为。
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对被告是渑池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案件,该庭不便于审理,及时与中院沟通,由中院指定兄弟法院管辖,这样做能够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的,多次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协调,动员其撤诉。该庭这种做法,化解了官民矛盾,促进了官民和谐,2013年所结的案件,没有出现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