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召开2013年度业绩量化通报会。会议对2013年办案标兵、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三门峡中院院长李志增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
会议上,李志增院长指出,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第一要务,公正和效率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要紧紧抓住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不放松,公正和效率的主题永远不偏离。为此,只有提高广大法官司法裁判能力,才能提高法院裁判质量,才能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李志增院长要求,法官务必养成庭前的“四个准备”,切实提高裁判质量。一是做好事实和证据的准备。开庭前要围绕案情,查阅证据资料,组织证据交换,开好庭前会议,提炼出争议的焦点、重点问题,总结出法律适用难点问题。二是做好法律和法条的准备。围绕法律适用所需要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要从程序上和实体上两个方面出发,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做好法律适用依据充分的准备。三是做好法理、事理、情理的准备。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尤其是农村传统民事案件,建筑合同纠纷案件,侵权关系案件,要查阅相关权威的法学教材、法学大家观点、法学界最新研究成果等材料,做到在法理上对案情充分的理解和掌握。四是做好行业习惯、村风民俗等公序良俗的准备。对涉及案件的行业习惯、村风民俗、社会习俗等社情民意要有一定的了解,分清事理、清理,为用法理、讲事理、明情理做好准备。五是养成在庭审中解决问题的习惯和能力,要树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办案意识,努力公正高效、司法为民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