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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与信阳市残联就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举行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1-03 10:58:39


    近年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目前省高院下发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组织相关庭室学习该意见,并向县区人民法院转发。为贯彻落实好省高院的意见,12月31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举行了座谈会,市残联副理事长孙立亮、教就部主任余翎、康教中心副主任李军等与信阳中院相关部门就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进行座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参加会议。

    会上,冯琦介绍了信阳市法院近三年审理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案件的数量、案件性质及特点,并详细介绍了信阳市法院在残疾人诉讼方面提供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残疾人“快立、快审、快执”维权绿色通道。二是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残疾人提出的减、缓、免诉讼费的申请,符合条件的,一律给予批准。三是探索 “重调解”、“重救助”、“重回访”的“三重”办案原则。四是开展残疾人维权法制宣传。五是建立残疾人维权救助工作网络。六是建立涉残案件群体性纠纷预警机制。

    信阳市残联副理事长孙立亮对信阳市法院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做出的工作表示称赞,同时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加强联络,建议法院多进入社区和农村针对残疾人进行法制宣传和免费法律咨询;二是加大对残疾人的诉讼援助,畅通维权渠道;三是加大涉残疾人案件执行力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尽快实现,减少残疾当事人诉累;四是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力度,对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加大非诉执行力度。

    会上,相关部门参会人员与残联工作人员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送达、申请法院非诉执行程序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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