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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三统一”

  发布时间:2011-10-20 09:24:05


河南法院网讯   为拓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夏邑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1576件,调解1505件,调解率达95.5%。

一是建立“三员”诉内帮调机制。即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为主体的“三员”诉内帮调机制,利用人民调解员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利用人民陪审员做好特殊群体调解工作,利用司法联络员做好涉企案件调解工作。

二是围绕“三点”建立调解机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大的热点民间纠纷案,及时邀约镇政府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和村组干部深入当事人家中问实情,化矛盾,解心结;围绕难点问题抓联调;围绕焦点问题抓减诉。

三是启动“三制”,支持调解工作。即定期联络制,使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常化;启动通报制,及时指出人民调解工作存在问题;加强培训制,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水平。

四是设立“三室”,减少群众的诉讼依赖。即以人民调解员为主体,在辖区乡镇村居设立“说事室”;以立案庭为主体,设立“调解协议审查室”;以法官助理为主体,在法庭设立“和解室”。

五是实行“三会”,强化诉外指导机制。以人民法庭为主体,健全民调主任例会,强化民间调解的解纷止争功能;积极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增强解纷合力,减轻工作压力;建立民情信息汇报会,人民调解员将一些有纠纷苗头的信息及时汇报,增强解纷的及时性。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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