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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法院用“四个杜绝”规范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21 14:37:45


河南法院网讯 在4月21日原阳法院召开的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化冰要求,要以“四个杜绝”为标准,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稳定意识、群众观念,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二是大力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审限,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

三是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判决时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考虑后续执行问题,坚决杜绝给当事人打白条;

四是加强调解和判后释法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让当事人真正理解法官,体谅法官,理性面对判决结果,从而杜绝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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