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任院长徐风笑
任期 1949年5月-1950年2月
审判庭庭长: 葛葆桢
秘书室主任: 葛葆桢
书记室书记长: 郑铎
人事科秘书: 董文斌
监狱科科长: 董文斌
1949年5月10日至1950年3月,全院干部36人,法警、工人6人。
徐风笑,男,1899年10月生,汉族,初中文化,安徽省宿县(现淮北市濉溪县)临涣区徐楼人,中农家庭。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第二次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4年至1926年在安徽省宿县临涣小学任教;1926年冬至1927年在武汉、安徽党务训练班学习,任国民党特别区党部主席;1927年夏在安庆、汉口、安徽等地任国民党代表大会代表、宣传队长;1927年至1928年任安徽宿县中心县委会书记1928年冬至1929年春任上海法南区委会委员;1929年夏至1931年春,中国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员;1931年冬到上海江苏省委会:1932年春在上海组织地下义勇军联络工作;1932年夏任上海法租界勤业女校小学教员、党的联络员;1932年冬在上海蒋家滨当警察;1934年春参加浙北、安徽广德暴动,当年夏天参加浙东温州暴动; 1938年上半年在宿西组织游击队搞政治工作,下半年在豫东国民抗敌三纵队任政治处长;1939年初任永城县政府第一科科长;1939年至1940年冬任永城县长兼自卫团长;1940年至1941年任豫、皖苏行政委员会司法处长,1941年下半年至1945年任淮北行政公署委员、常委、司法处长、高等法院院长;1945年下半年至1946年任苏皖边区政府高等法院副院长;1946年9月至1948年任山东、河北黄河大队党委书记;1949年初至1950年初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司法厅副厅长兼任河南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院长;1950年3月至1952年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司法部副部长;1953年6月任武汉市政法委员会副主任;1955年3月任武汉市政协副主席。1986年11月17日病逝,终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