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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两地法院同携手 异地扣车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1-04-14 09:29:39


    4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赶赴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在当地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一辆奥迪牌轿车,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案件的后续顺利执结奠定了良好基础。

    河南某公司与杨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河南某公司偿还垫付款及违约金共计127456.8元。因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未履行,河南某公司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名下除一辆奥迪牌汽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此时被执行人杨某已是行踪难觅,上述车辆也一直下落不明,使得该案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4月10日,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且车辆随时可能被转移。接到这一重要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在商定多种执行预案后奔赴榆林市。到达该市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榆阳区法院,介绍本次执行事务的紧迫性及复杂性,请求该院予以协助,并商讨执行方案。榆阳法院随即派出三名干警前往车辆所在地协助执行。

    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发现,该车正被第三人使用。两地执行干警遂向车辆使用人说明来意,并出示了相关执行文书,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该车已经被法院扣押查封,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同时告知其对抗执行的法律后果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劝说,该名案外人终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在清理完车内个人物品后离开。执行干警随后成功将该车辆扣押并运回郑州。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如后续被执行人杨某仍继续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该车进行评估及网络司法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款项交付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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