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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防护网,让控烟更可控

发布时间:2020-11-09 09:46:33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其中控烟相关的条款,清晰将电子烟包含在内,被控烟人士称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修订稿从烟草的种类定义到营销行为,再到禁烟场所,对未成年人作出了全方位保护。

    吸烟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毋庸置疑,从源头管控莫过于最佳方式。修订后的“未保法”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和“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不仅有助于限制学校周边设置售烟网点,从本质上解决向未成年人售烟,也意味着要在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全面禁烟。在“法律责任”部分,也具体规定了执法主体以及法律责任,对售烟给未成年人及拒不改正的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对场所管理者未及时制止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的予以罚款。

    就目前而言,落实“未保法”条例还有一些工作要做。“未保法”是上位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家立法,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其对电子烟、吸烟场所等进行了规定,创造了未成年人成长的无烟环境。下一步,烟草专卖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也应向“未保法”靠拢,按照“未保法”的罚则调整、修改并落实,各地则可通过“未保法”相关条例或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同时对公开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起到管理和惩戒的作用。——孔德淇

责任编辑:张凯甲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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