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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纠错”为有为者撑腰

发布时间:2020-11-05 14:56:36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党员干部面临着攻坚克难、担当责任、经受磨炼三大考验。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认真履责,带领党员群众奋力推进各项工作。但也存在左顾右盼,打“小算盘”等现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推诿扯皮,退缩不前,甘愿做懒庸官,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危害甚大,必须坚决加以克服。

    近年来,不少地方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理直气壮为改革创新、担当有为者撑腰鼓劲,犹如一针强心剂,为干事创业者呐喊助威。比如,四年前,四川省委就通过了一项决定,就“大力弘扬担当精神,营造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作了深刻的阐述,并在全国率先出台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七种情形可容错免责”,旨在通过制度建设,为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进。其中容错纠错在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和推动事业发展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委必须为干事创业的干部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做到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标准选人用人,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公道正派选干部、用干部,把干部心思精力引导到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没有先例可循,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不可能一帆风顺,肯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容错纠错,必须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好鼓励担当、宽容失败的环境,划定好政策底线、法律红线,旗帜鲜明为担当干部“撑腰”。容忍先行先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也要对违法违纪行为、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问责,保护好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容错纠错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为干部树立了行动的“导向仪”,相信广大干部能够真正尽职履责、冲锋陷阵,彻底摒弃当“平安官”“太平官”的思想,为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胡喜庆

责任编辑:张凯甲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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