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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撑起法治晴空

——焦作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0-11-02 17:40:40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2019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总目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创新、优化工作体制机制和程序,立足审判职能,打出了一系列强有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组合拳,营造了让企业家满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多元解纷,助企业复工复产

    新郑市17家农村生猪养殖合作社为筹措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向某银行各自申请了为期1年的1000万元贷款,共计1.7亿元。然而,因受非洲猪瘟的疫情影响,各养殖合作社损失惨重,无力还款,某银行于2019年10月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梁学峰认为,贸然判决对这些合作社来说无异于“死刑”,将会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为此,梁学峰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协调沟通,力争双方和解,为被告腾出还款时间,走出暂时性的困境。

    然而,审理期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让合作社的生产经营雪上加霜。为帮企业复工复产,解放区法院不断与银行进行协商,希望能宽展还款期限或者分期归还。此外,该院还一直给17家合作社做工作,让他们积极想办法周转资金,主动配合银行履行还款义务。“这样的案子,按照惯例法院是不会劝银行撤诉的,但现在是特殊时期,小微企业举步维艰,他们需要帮助,缓一口气,他们就能挺过去。”梁学峰说。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意见,银行延长了各合作社的贷款还款期限,主动撤回了17个案件的起诉,17家小微企业得以起死回生。

    善意执行,为企业保驾护航

    “没有法院的支持和帮助,我们企业可能就真的破产了。”博爱县某建设公司负责人魏军明说。

    2016年11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博爱县某建筑公司承诺在2017年3月1日前还清所欠货款。然而,由于该公司爽约,原告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涉案标的额70余万元。接案后,承办法官刘益旭迅速将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予以冻结,同时查封了其名下的债权、车辆、存款和房产,将冻结的银行存款全部划扣并给付申请执行人。

    今年年初,被执行人有意与其他公司合并,以盘活资产重新经营,但是由于公司处于被冻结状态,工作无法开展。得知这一情况,刘益旭马上找到被执行人,劝说其珍惜机会,主动履行债务,同时为其下一步合并提供相关法律帮助。经过多次协商和沟通,法院拿出一个三方都能接受的执行方案,并于今年2月成功将被执行人的门面房拍卖,申请执行人拿到了全部欠款及利息,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被解冻,公司合并程序启动,顺利推进。

    焦作两级法院坚持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在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企业依法审慎适用财产保全和“查冻扣”等强制措施,灵活采取以资抵债、债权变股权、厂房设备反租赁等多种执行方式,确保执行工作达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同时全力帮助具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

    破产清算,让企业涅槃重生

    “破产重整前,院里垃圾遍地,现在厂区干干净净,正在调试设备,准备复工复产了。”当14页重整计划方案得到审查通过,沁阳市某制麦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旭看到了企业重生的希望。

    2019年初,沁阳市某制麦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被迫停产。2019年8月,该公司由于资不抵债,向沁阳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涉及债务5000余万元,债权人198家。接案后,承办法官訾东东立即到企业走访。调查后,訾东东发现这家企业十分有特色,并且厂房、设备完好,有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和客户资源,如果直接破产清算,不仅所有的投资付诸东流,还会引发一系列问题。面对岌岌可危的企业,法院帮助其另寻出路,召集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和申请人,共同协商沟通,采取债转股的方式,帮助他们进行“自救”,企业得到了“重生”。

    近年来,焦作法院通过破产重整六项举措,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2019年以来,该院审结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53件,推动23家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累计化解债务约20亿元,盘活土地资源约95万平方米。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焦作法院将继续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主线,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焦作中院院长王波说。

    本报记者 赵栋梁 本报通讯员 程 萌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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