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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第一案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

发布时间:2020-09-30 08:56:43


    9月29日上午9:00,范县润扬化工有限公司诉范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及范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2020年9月1日河南省开始实行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由郑州铁路两级法院管辖当日,由范县人民法院作为协作法院跨域立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远程受理的第一起案件。

    该案立案后,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省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关于积极推行“互联网+”、“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的要求,远程网上立案后即通过电子送达向原、被告发送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被告范县环境保护局和范县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后,我院及时生成电子卷宗并通知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河南省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查阅。开庭前,所有诉讼程序性工作均在网上完成,有效减轻了集中管辖后异地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提高了诉讼效率。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炉安对此案高度重视,指示要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8月18日来中院调研时提出的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瞄准一流目标、案案出精品等具体工作要求,结合两级法院正在开展的庭审集中观摩活动,由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于开庭当日,组织郑铁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十余名员额法官前来旁听观摩,以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全力推进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因本案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社会高度关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被告范县环境保护局负责人出庭应诉。范县环境保护局亦高度重视,于当日指派主管副局长徐建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该案庭审9:00开始,至11:00结束。庭审中,合议庭恪守司法礼仪,严格庭审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突出案件争议焦点,掌控有序。原、被告双方围绕范县环境保护局所作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问题充分举证、深入辩论,真正实现了庭审实质化。鉴于本案存在一定复杂性,合议庭决定定期宣判。

    该案的受理、开庭,是郑州铁路两级法院积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最高法院、省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能动司法的结果,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效、河南省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和河南省法院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的进取精神。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宗敏表示,该院将在以后的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根据案件情况适时开展巡回审判等活动,以高标准司法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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