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舞钢市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被申请人王某某当场履行赔偿款14000元,申请人刘某某感动地双眼噙满泪水。
2019年9月23日20时许,王某某驾驶二轮自行车撞到了行人通道上的刘某某,造成刘某某受伤。经舞钢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此次事故发生前,刘某某的丈夫因病长期卧床,平时医疗开销很大,仅依靠刘某某一人从事月嫂工作养家糊口。事发后,刘某某因此次事故受伤需住院治疗,其丈夫因病卧床急需照顾,各种困难和遭遇,使刘某某心力交瘁、身心备受煎熬。后经多方咨询,刘某某来到舞钢市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寻求帮助。接到申请,法官们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专职调解员处理此事。
几经周折与肇事者王某某取得了联系,在调解员的晓明利害、释明法理以及耐心劝解下,王某某终于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不再一味躲避,最终表示愿意与刘某某就此次事故的赔偿进行协商。双方遵照互谅互让的原则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作为肇事者自愿向刘某某赔偿各项损失14000元,刘某某表示自愿放弃其他诉求,以后就此事故互不追究对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