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庆军同志,只能算是有过一面之缘,称不上熟悉,但是留给我的印象却非常之深---谦虚、敬业、认真、低调、业务精湛!
多年之前,我审理的一件案子曾涉及到他所办理的一件再审案件,为查明案情,我和田庭长在省法院见到他,见面道辛苦、倒茶,之后谈起案件事宜,虽时隔多年,但他稍一看裁判文书,竟对案情记忆犹新,娓娓道来。对于我们的疑点问题,也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非常有用的见解。
时光荏苒,乍一听到他去世的噩耗,心中甚是震惊!又一名战友倒在了阵地上——有伤感,有遗憾!后又陆续看到对他的事迹报道和报告会,心中甚是感动,“忠诚、奉献、不忘初心”——是他的信仰;“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是他的追求;“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是他的形象写照!
他的一生没有丰功伟绩,没有惊天动地,但留给我们的却是一个真实的一线法官形象。
斯人已去矣,吾辈岂能只是嗟呼,在感叹唏嘘之余,我们更应将这种遗憾、这种感动化作实际行动,让他的精神和感动我们的点点滴滴融入到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好的做好我们手中的工作,使我们的以后不留遗憾!纪念一个人,不应沉浸在过去,而更应是将他未完成的事业和使命传承、继续下去!我们应当牢记他对事业的忠诚不渝,传承他对人民的深情厚谊,坚守他的清廉自律,不忘他的初心不移!
作为一名普通的民事法官,我们的日常工作平淡无奇,多数是邻里纠纷、借贷往来、劳务工资、医疗事故损害等,这些纠纷涉及标的不大,也没有广泛的社会影响,但是对于当事人可能却是一辈子才遇到的唯一一次,裁决的公正与否事关其财产的安全和生活的安定,也直接影响他对司法的认知,甚至人生观!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论案件大小,不论标的多少,我们都应认真对待,努力查明理清事实真相,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一个公正的裁判结果!如李庭长一样,我们可以在亲戚朋友面前做个“不办事儿”的人,可对于我们的当事人,我们则应当尽我们所能为他们遮风避雨,为他们伸张正义,不让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保护一方平安,守护一方净土!
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官,我们每天做着平凡的工作,但是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平凡的工作,汇成全院维护社会安定的事业!如同李庭长所言“剩下这一个多月,要全力以赴办案,结案率会影响全院的工作成绩。办好案,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是对他的追思,也是我们应当学习的他的精神。虽然微小,但位卑不敢忘忧国;虽然平凡,却在平凡工作岗位中守护社会的安定、国家的安宁!甘于清贫,忠于初心,洁身自好,坚守使命!
“法官的职责就是办案,如果不办案还有什么价值?” “当法官一定要对得起良心。不管谁找,法律的底线不能突破。”确实如此,我将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传承其清正廉洁、忠诚履职的精神,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念,在我平凡的工作中,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对待经手的每一起案件,追求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