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军,生前任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从事法官工作25年,始终坚守法律和良知,潜心钻研审判业务,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2018年9月28日,李庆军因病离世,年仅54岁。
2019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河南省委在郑州召开表彰大会,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透过一抽屉没吃完的药品,一摞写满日程的日记本,我仿佛看到一个审判法官坚强的背影。赴汤蹈火,竭诚为民,他像一面旗帜,带着践行毕生守护社会和谐安宁的庄严承诺,在为人民服务的平凡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走进了崇高的精神境界。他是伟大的,又是平凡的。在他身上我仿佛找到了许许多多同事的影子,加班到夜深的同事亮起的一盏盏窗户、送来锦旗的当事人的一个个笑容,风雨无阻的一次次执行行动......
每一个案件、每一项荣誉都凝结着法官们的艰辛付出,展现着对党忠诚、崇尚实干、乐于奉献的优秀品格,蕴含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精神。用公正树立丰碑,用法律构建和谐,让老百姓更多地体会到司法的真诚与服务,是每一个像李庆军一样的法官的毕生追求。
李庆军同志身患尿毒症后,考虑的仍然是案件量,考虑到是不能因身体原因影响工作,不能给单位和他人增加负担。每天自己做四五次透析,依然照常上班;为节约时间,他不辞辛苦,深夜坐火车去北京的医院检查。直到换肾手术当天,他躺在病床上还牵挂着工作。
“有法官如斯,是人民之荣幸;有党员如斯,是党员之楷模!”“朴实无华的好法官,‘出彩河南人’的代表。”李庆军用生命书写着对党的忠诚和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忠实践行。他像善待亲人一样善待百姓,即使标的额仅3500多元的劳动报酬争议案,他也认真审理,查明真相,让当事人打心眼儿里接受处理结果。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有时间就钻研审判前沿课题,以精湛业务守护公平正义。他甘于奉献,生命最后的8个月,个人结案121件,是全庭办案最多的法官,重病住院做检查和透析时还忘我工作……李庆军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华章。
“一个好法官,不仅仅是讲述了一个好人故事,更是坚定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仰。”李庆军同志为法治大厦垒上一块坚固的砖石,为社会和谐添上一抹温暖的色彩,是伟大愚公移山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的当代传承。社会机体离不开一个个细胞的动力支持。改革开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新使命、新征程需要个个争先。以忠诚扛起责任,以爱民服务群众,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矢志改革创新,平凡的岗位上也有无限风景,平凡的人生也将奏响华美的乐章。
“李庆军同志并没有焦裕禄同志那样轰轰烈烈的事迹,就像河南法院万万千千默默无闻践行着焦裕禄精神的普通法官一样,但他的坚守与执着,他纯粹的内心、忘我的境界与高洁的灵魂,就像在每个人的心里点燃了一盏灯:它永不熄灭,默默无声,引领着我们砥砺前行。”李庆军,二十五年如一日,以精湛的业务、崇高的操守诠释着“人民法官”四个字的深刻内涵,用平凡的坚守捍卫着法律的神圣,不愧为“新时代的好法官”,他的精神值得全社会学习弘扬。
李庆军是我们千万法院人中的一个,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干了一辈子,默默奉献一生,不争不抢,然后悄然离去。李庆军执著、敬业,不哗众取宠,不取悦他人,不“挑肥拣瘦”。在忙碌的工作中和病隙间,他写了19本工作日记,每一个字都镌刻着他的坚强与坚韧。他从不向亲人、同事抱怨,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在日记中默默的记录着病痛的折磨,书写下对这份工作的热爱。这位好法官走了,宣传他的事迹,学习他的精神,是对逝者的尊敬,也是对生者的勉励。他的事迹和精神,永远影响和指导着我们,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精神,时刻不忘进入法院时的那份初心,拭去心中名利的尘埃,脚踏实地,认真学习。惜自己的身体健康,才能更好的贡献青春力量,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
李庆军副庭长生命的火熄了,但他的光却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