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军同志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18年因病不幸去世。生前,李庆军同志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他的身上闪动着一个河南法院人应有的光辉,听了他的事迹报告会后,我感触很深。
在报告会现场,我被他刻苦钻研的精神所感动。做为一名研究生,他精通法律,擅长写出好的判决书。一个好的判决书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工作能力,还需要对案件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及非凡的阅历,只有这样,判决书才能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说理透彻、释法明白,正是李庆军同志对自己严格要求、精益求精,日复一日的钻研,他写出的判决书才能评为全国优秀裁判文书。
李庆军同志身上纯粹的精神,也是我在报告会后思考的一个方面。他热爱纯粹的生活,没有什么不良好嗜好,在当下这样一个诱惑极多的世界里,保持一股清流尤为难得。大丈夫有所为和有所不为,李庆军同志因为纯粹,才成为了我们人人称颂的大丈夫。当下,全省乃至全国都在开展向李庆军同志学习的活动,大抵也是让我们学习他成为一名清正廉明的法官吧。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学习的是李庆军同志执着于工作的精神。李庆军同志身患重病,所带领的团队在最近两年的考核中仍然在全庭排在第一,这是他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做到的,每天努力工作,回到家要自我修复,这种情况下,仍然能做到忘我工作,这才是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是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应当做到的,是党性的体现。
卜发忠同志讲到李庆军工作事迹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就是一个几千元的案件,这个案件也许原审有问题,但是再审浪费诉讼资源,李庆军同志为了这个案件,多方寻找证据,研究法律条款与同事反复讨论,最后决定再审,这个案件充分体现出一个法官为案件为司法公正应有的执着,最后案件在他多方努力下,最终得以调解结案。这只是发生在他身上一个很小的事情,但是却让我从另一面看到了他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公正的执着,这种执着何尝不是一种平凡的伟大?
李庆军同志患病不能喝水,但是为了做好工作,他积极向当事人辩法析理,做当事人的工作,这种情况免不了要多说话,因次他没能“守住戒”而加重了病情,他这种忘我的精神,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和担当精神,是我们在任何一个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应当学习的思想精髓。
斯人已去,但李庆军同志的精神却得到了传承和永恒。我们在深刻缅怀他的同时,更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当下,做好自己,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我们的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