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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分调裁审”提质增速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9-09-06 15:16:50


    鄢陵县人民法院坚持深化“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有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促进审判工作提质提速增效。

    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2019年7月29日,鄢陵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鄢陵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正式挂牌办公,在全市法院系统尚属首家。鄢陵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院设立2个人民调解室,聘请2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为人民调解员,开展特色“坐班”调解工作。调解室成立以来,诉前调处各类案件15件,成功调解11件,司法确认1件,当庭履行2件。

    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创设“三七”分案模式,由30%的少数法官办理70%的简单案件,由70%多数法官办理30%的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分案模式倒逼审判效率的提高。在速裁环节,通过创新送达方式,利用微信、短信、公正、电话、录音等方式进行送达,同时简化庭审流程,简化裁判文书制作流程, 2019年度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2018年下降了10天左右。今年8月,只乐人民法庭法官雷云在办理一起案件时,通过认真查阅卷宗,认为案件标的额小,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条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庭前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水甲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当庭履行了部分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依托道交一体化中心平台。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由交警部门查明确认并制作、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交警部门行政调解不成功,即引导当事人转入道交一体化中心进行处理,当事人可率先通过平台“赔付试算”功能中的理赔计算器进行赔付计算,在心理上有了一个合理的理赔预期;此后人民调解员或者保险行业调解员即可开展有效的调解工作,从而快速达成调解意向,并在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自动生成调解协议。

    仅8月以来,该院分调裁审中心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9件,其中调解34件、撤诉21件、判决2件、驳回起诉1件、司法确认1件。使用简易程序57件、小额诉讼26件;当庭履行2件,诉前调解2件。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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