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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李庆军同志有感

  发布时间:2019-09-04 08:27:30


    2010我在省法院借调,有幸跟随李庆军同志在省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学习一年。2010年10月的一天,我听到了李庆军离世的消息,感到万分悲痛,如今通过学习其先进事迹,2010年与其相处的点点滴滴如历历在目,李庆军虽然已经离开了我们,但他的言传身教至今还影响着我。

    他是和蔼可亲的引路者,记得刚去省法院报道的第二天,见到李庆军同志,他详细的询问了我的学习工作经历,当他听说我毕业于河南大学时,他和蔼的说“他也毕业于河南大学,是我的师兄”,我听后,感觉距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之后的工作中,我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李庆军同志,他都能给我力所能及的帮助,正是得益于李庆军同志细心栽培,我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得到长足的提升。

    他是脚踏实地的践行者,在我的记忆里,每天早上,他都是于7:00第一个来到单位,早早的投入工作。国家赔偿案件都非常复杂,几乎每一个案件都前后经历了几年,甚至几十年,当事人心中或多或少的均有情绪,李庆军同志接待这样当事人,从没有厌烦情绪。我曾经陪同李庆军同志接待南阳的张某某,张某某因为一个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错误羁押3个月,一直没有得到赔偿,张某某先后多次赴省赴京上访,最后,其通过司法程序,请求国家赔偿,初次见到张某某,其非常激动,心中充满了排斥心理,张某某不相信同为司法机关的李庆军同志能够公平公正的解决其问题,李庆军耐心细致的同其攀谈,从张某某的生活、家庭、案件的发生细节,最后谈到了法律对该类案件的规定,从早上8:00一直谈到中午13:00,期间没有休息一分钟,与张某某谈话结束后,李庆军又同南阳公安机关的相关领导沟通协调到晚上8:00,最后该案的处理结果达到了双方的满意,为了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案件结束后,李庆军同志当天驱车赶回郑州。

    他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李庆军同志常讲司法的生命力在于公平正义,如果把法院当作一个工厂,司法文书就是产品,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在工作中,法律文书到李庆军手中常常是最后一关,一天下午5:00,我将自己撰写的一份2000字的赔偿决定书报请李庆军同志核稿,第二天上午8:00,李庆军同志将稿件交给我,其修改了80余处,修改900余字,修改内容包含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甚至标点符号。他的认真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李庆军同志已经永别了,但他的精神、他的思想,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中,我将以李庆军为榜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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