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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打出“实力弹”依法惩治黑恶势力

——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发布时间:2019-05-14 10:48:43



    近日,省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严格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旨在防范黑恶势力通过非法民间借贷活动获取高额收益……这是省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针对黑恶势力发出的又一发“实力弹”。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实“武汉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等会议精神,立足审判职能,开创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局面。特别是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情况后,我省三级法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党组重视 做专项斗争的坚强后盾

    今年3月份,省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严格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切实提高对“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行为以及存在高息放贷、暴力收贷的涉黑恶犯罪行为的警觉,对于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裁定驳回起诉。

    这份通知只是省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发出的其中一条,这一年多来,此类通知,全省法院发出不少,而这些通知的下发,离不开省法院党组的重视。

    据了解,自中央决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高度重视,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法院党组15次召开党组会,学习上级最新要求和领导讲话精神,听取专项斗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先后召开全省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三次,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在接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的《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后,省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就方案中所列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向院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安排省法院“扫黑办”向下级法院对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完善“扫黑办”建设,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推动;省法院“扫黑办”内部成立了综合、刑事、宣传、民事、执行、监察六个小组,充实人员力量,确保专项斗争全方位开展。

    真抓实干 让黑恶势力认罪伏法

    今年2月28日,民权县法院连续审理21天的陈某等5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3月31日,以马某奇、常某璇为首的“奇奇办事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灵宝市法院审理,15名涉嫌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18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三级法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和方法,建立了专业化审判机制和院庭领导担任审判长、重大黑恶案件督办指导等制度,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作用,确保涉黑恶案件庭审质量和效果。

    自去年10月19日至今年4月30日整改期间,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涉黑恶案件464件3412人,二审审结258件2257人。其中,全省各级法院院长靠前指挥,亲自挂帅,整改期间有23起案件由一把手作为审判长亲自开庭、审理。整改期间,全省法院完成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并对外公布典型案例12起。

    此外,省法院“扫黑办”还通过全省法院会、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及政策把握进行专题培训,对工作中发现的个案具体问题和类案共性问题及时总结,通报所属中院扫黑办予以注意,推动提升一线法官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打治共建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日前,焦作市山阳区法院针对小区装修领域强迫交易等涉恶违法犯罪多发的情况,向辖区9个街道办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各街道办与新建小区物业结合,杜绝黑恶违法犯罪行为滋生。司法建议发出后,9个街道办事处均积极进行了整改,通过自查自纠、建立与派出所、工商等部门沟通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这只是我省法院系统“打治共建”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针对中央督导组转交的大量来信来电线索问题,省法院逐条梳理、登记,全省三级法院共完成了2682条线索移交及核查工作。

    同时,省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进一步深挖“保护伞”线索,对发生在特殊行业、特殊领域相关的黑恶犯罪案件逐案核查“保护伞”线索及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相关线索及时移送,关注黑恶势力易于滋生的地区、行业、领域,深入剖析案件,适时发出司法建议书。

    今后的工作

    2月28日,省法院专门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领导靠前指挥严格审查把关

    各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请慎用亲自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分管副院长要在黑恶案件审判中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切实发挥好审查把关作用。

    加强督办指导狠抓执法办案

    各级法院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正确理解“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使所办案件均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罚当其罪,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要抓好中央、最高法院、公安部、省委政法委、省“扫黑办”等关注或挂牌督办案件的审判工作,提倡由法院院长或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确保案件质量;要提高审判效率,决不允许出现案件无故超审限现象;要准确把握司法尺度,既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又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环境,保护好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

    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要进一步加大与纪检、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要有效运用提前介入工作机制;要继续坚持线索摸排移送机制;要加大参与社会综治共建力度。同时,要探索推动涉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进一步加大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力度。

    完善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建设

    要强化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的责任意识,把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审判的生命线来抓,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要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要敢于“刀刃向内”,对于法院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相勾连甚至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一律深挖彻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追究,绝不庇护。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

    要积极营造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强大声势,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村组干部、行业代表、当地群众等旁听黑恶案件审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本地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以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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