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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法院:终本案件不放弃 定期“回看”巧结案

  发布时间:2019-04-26 14:41:44


    “我原以为案件终本了,法院就对我这个案件不管了,当时我就没信心了,谁知法院又把我的赔偿款要回来了。”4月2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郭某来到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领取了执行款,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16年9月,家住河南省汝阳县城关镇的郭某给蔡店乡常渠村一户人家做水电安装时,距离自己约70公分的中央空调气管突然脱落并排放气体,导致郭某从梯子上跌落造成手部受伤,经法院审理负责空调安装的雇主赵某负责赔偿郭某损失11072元。郭某向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赵某有意逃避执行,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接电话声称打错了,后来干脆将执行法官和法院的电话都“拉黑”,执行人员经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和房产、车辆等信息,又经过实地调查,了解到赵某多年前一直在外做一些小生意,很少回家,之前经营的家用电器店已转让,现下落不明。其名下无房、无钱、无车,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郭某也无法提供赵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执行法官将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对其银行账户全部予以冻结,在此情况下,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当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郭某进行“终本”约谈时,郭某一时在感情上难以接受,认为法院是嫌他的案件标的小而推脱不予执行,同时又担心案件“终本”后进入遥遥无期的等待阶段,失望的情绪溢于言表。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和解释,郭某最终在“终本”约谈笔录上签字。

    2019年4月,执行法官对已“终本”案件进行例行梳理时,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郭某某银行账户里在今年2月份时进账了1万多块钱的存款,并且仍然处于冻结状态,法院主动恢复执行依法扣划11072元执行款支付给郭某,郭某在收到钱的时候,本来认为没有希望的事情反而变为了现实。至此这起损害赔偿纠纷案圆满结案。

    法官感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是法院对暂时“执行不能”案件的一种处理方式。有很多当事人会问:案件一旦被“终本”是不是就意味着法院已经结案,从此不再理会呢?答案是否定的。“终本”并不等于案结,“终本”按规定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消费令、对其银行账户予以冻结,通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大头贴,在其住所地张贴公告,通过公安机关进行临时控制等一系列执行措施,使被执行人在衣食住行及消费等各个方面均受影响,迫使其主动履行。另外法院会对已“终本”的案件定期“回头看”,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立即主动依职权恢复执行程序。“执行难”近年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其形成有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但只要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就能突破破解执行难的这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在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有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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