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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法院召开司法委托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06-06 18:21:00


    6月6日上午,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司法委托工作座谈会,会议邀请郑州、平顶山两地十一家资产评估、鉴定专业机构参加。

    会上,湛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民首先对各专业机构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大量优质高效的司法评估、鉴定服务予以肯定和感谢,并就法院与各专业机构之间沟通协作、配合衔接工作与参会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征集意见建议。各参会机构主要对鉴定材料的交接补充、被评估人被鉴定人配合情况、评估鉴定费用收取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建民副院长表示,对于各专业机构所提意见建议中属于法院方面问题的,法院将研究具体情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工作衔接更为顺畅,同时司法技术鉴定科在鉴定材料提交方面要加强与审判执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并就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各专业机构共同研究解决,一同促进司法委托工作进一步规范、高效。

    会议传达了上级法院《司法委托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费用交纳、对专业机构暂停委托、除名情形等规定。并指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关键之年、决胜之年,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质效,保障专业机构工作顺畅、高效开展,上级法院在《规定》中对执行案件评估费用收取做了规定,即执行局需要评估的案件,专业机构接受委托后先预收50%的评估费,最终收费以成交价格为依据收取。在今后的工作开展中,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各专业机构的沟通协作,希望各专业机构进一步公正、高效地开展评估、鉴定工作,共同促进司法审判工作公正、高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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