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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得执结 获申请人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18-08-06 08:11:28


    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任大贵收到一面印有“工伤赔偿、执法为民”的鲜红锦旗,申请人雷某不顾高温酷暑,下午三点便早早来到任大贵的办公室门前,执意要将这面锦旗亲自送到任大贵的手中,以表对法院高效执行的感激。

    这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申请人雷某于2016年4月,经朋友介绍来到罗山某石业公司从事采石工作,同年7月,在搬运石材时,因操作不慎,雷某的右手小指中节指骨挤压成开放性离断骨折,后入院治疗,经鉴定雷某构成十级伤残,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罗山某石业公司在裁决书生效十日内一次性支付雷某11.12万元。裁决生效后,被告罗山某石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2018年2月23日,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向罗山某石业公司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该公司仍拒不执行。经法院查询,罗山某石业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随后,该院了解到,被执行人罗山某石业公司在该院申请的有标的近30万元的保全案件。近期,该保全案件经过诉讼、执行等程序,已经部分执结,获得12万元的执行款。但是,该院并未立即将此款交付给罗山某石业公司。任大贵随即联系雷某和罗山某石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腾某,共同就该笔款项的用途进行协商。经过滕某的同意,该院对该笔执行款进行了扣划,将11.12万元的执行款转到雷某账户,此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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