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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抓住线索巧调解 案结事了送感谢

  发布时间:2018-06-21 15:43:01


    6月20日,刘女士将一面写着“秉公办案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偃师市人民法院,感谢该院执行局宋法官的倾力调解,感谢偃师法院尽心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7年8月,偃师法院受理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家具款3万元及利息,被告张某期限内未予履行。2018年2月份,刘某申请该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因该案执行标的并不算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动产和不动产信息,然毫无结果,电话也联系不上。

    6月16日经申请人刘某提供线索,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带回,在执行法官真诚的释法析理和执着的斡旋调解下,被执行人张某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称其在另一个案件中系一名原告,标的额也刚好和此案无甚差别,且已和史某(另一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达成车辆以物抵债协议,如果刘某和史某均没有意见的话愿意再将此车抵偿给刘某。刘某表示同意此方案,执行法官快速和史某取得联系,史某也表示对车辆的再次处置无异议。当天下午4时,三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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