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渑池法院公开审理涉恶案件 12名被告人受审

  发布时间:2018-05-28 10:16:59


    5月25日,渑池县人民法院对张某、李君某等12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今年以来渑池县法院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以被告人张某为首,被告人李君某、张乙、姚某、胡某为骨干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渑池县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姬铁某、轩吉某、焦春某为了个人目的雇佣张某等实施犯罪活动。被告人姬保某、李选某、茹宝某、岳当某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被告人张某组织、参与寻衅滋事8起、强迫交易1起;被告人张乙参与寻衅滋事2起、强迫交易1起;被告人李君某参与寻衅滋事6起、强迫交易1起;被告人姚某参与寻衅滋事4起;被告人胡某参与寻衅滋事4起;被告人姬铁某组织、指挥故意毁坏财物1起、寻衅滋事1起;被告人姬保某、焦春某、轩吉某参与寻衅滋事1起;被告人李选某、茹宝某、岳当某参与故意毁坏财物1起。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案件受理后,渑池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庭审工作预案,合议庭成员在庭前仔细阅卷,多次交换意见,以确保庭审顺利开展,彰显了该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视和决心。因案情重大,合议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今后工作中,渑池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