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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召开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2-08 16:42:43



    2月8日上午,平顶山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郏县法院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起案件的审理情况。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晓,郏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刘福领参加发布会。媒体记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韩晓副院长主持。

    发布会介绍了案件的审理情况。2018年1月10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某等五人涉嫌滥伐林木犯罪向郏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当日受理该案。该案由平顶山市森林公安局指定郏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移送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由平顶山中院指定郏县法院管辖。在庭审活动中,法院就公益诉讼机构的主体资格、案件基本事实、造成的公共利益损失及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刑事、民事责任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审查。整个庭审紧张有序,共持续3个多小时。鉴于该案案情复杂,郏县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据悉,该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平顶山市尚属首例。该案的依法审理,是郏县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下一步,郏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司法手段、保障人民群众永享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和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郏县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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