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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院执行利剑显神威 被拘“老赖"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7-10-31 16:00:29


    近日,淅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两次司法拘留,使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朱某认识到法院严打拒执的坚定决心,急忙联系家人送来执行款。

    2014年7月24日,朱某驾驶农用三轮车与相对方向驾驶摩托车的田某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田某到淅川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后被鉴定为面部瘢痕十级残,左上肢三十关节运动受限九级残。朱某垫付2.2万元医药费后再没拿一分钱,无奈,田某将朱某诉至淅川法院,请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2015年11月20日,淅川法院对朱某与田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判令朱某十日内支付田某90016.22元。判决书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田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朱某纠集家人多次阻挠法院执行工作,且不同意申请人提出的和解要求,甚至“倒打一耙”,声称家里的十万元不见了,不让执行干警离开。后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将朱某带走实施司法拘留。拘留届满后,朱某仍抗拒执行。执行干警了解到朱某家境在当地比较殷实,有履行能力,便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为由,再次将朱某拘留,并向其讲明拒不执行的后果,告知其法院将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将其移送至公安机关。

    在执行干警严打拒执的利剑面前,朱某以为不还钱只用拘留15天便没事的“美梦”被彻底打碎,见法院要动真格,连忙联系家人送钱。10月18日,朱某家人来到执行局,将9万元的赔偿款以及案件执行费交到执行干警手上。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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