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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召开院机关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7-07-19 11:41:06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院机关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总结回顾前一阶段工作,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一步的脱贫攻坚工作从思想上进行再动员,从措施上进行再部署。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作参加会议并讲话。省高院机关各支部书记及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田立文常务副院长结合到省高院扶贫联系点民权县野岗乡孟庄村调研的情况,对省高院机关前一阶段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严肃指出了思想不够重视、工作不够细致、因户施策不够精准、结对帮扶流于形式等问题。

    田立文常务副院长要求,机关各支部下一步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真抓真干,深入贫困户家中找问题、补短板,结合贫困户实际,一户一策制定扶贫措施,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部脱贫、全面小康,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必须要完成的硬要求、硬指标、硬任务。全体干警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摒弃“法院第一要务是执法办案、脱贫攻坚与法院关系不大”的错误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脱贫攻坚当作分内之事,坚决完成好中央、省委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要学会“十只指头弹钢琴”,统筹协调好执法办案与脱贫攻坚的关系,既要把案件办好,更要把脱贫攻坚这件大事办好、办到位。特别是各支部书记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领部门全体同志全力以赴搞好这项工作。二要开展精准扶贫。开展帮扶工作,首先是结对,核心是帮扶,关键在精准。要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对所有贫困人口都要建档立卡,该精准到户的必须精准到户,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对登记在册的贫困户,要按照“最贫困、比较贫困、一般贫困”的标准,分批分次分步骤对他们进行帮扶,确保每家每户都能最终脱贫。要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尽快建立院领导带头抓、支部书记真心帮、驻村第一书记安心扶、扶贫办促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扶贫办要履行好制定计划、明确任务、督促检查的重要职责,各支部要根据结对安排,狠抓落实、真帮实扶,政治部、机关党委、行装处、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配合扶贫办做好相关工作,“第一书记”作为派驻扶贫点的具体执行者,要真正沉下心来,全面摸清相关情况,依靠省高院党组和各支部的力量把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按照 “两不愁三保障”的总要求,突出精准帮扶,增强帮扶实效,真正把脱贫工作做实做细。三要强化工作责任。要建立完善月总结、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成绩,发现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加强检查,强化考核,把脱贫攻坚纳入年度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同时,要强化责任倒查,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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