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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校园欺凌现状及预防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0 16:55:49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个别施暴手段恶劣,引发社会热议,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校园、社会的和谐稳定。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为响应、配合教育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驻马店市两级法院开展了校园欺凌专项调研活动。有关情况如下:

    一、驻马店市校园欺凌的基本情况

    驻马店市两级法院(包括十个基层法院及中院),从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27日期间开展了校园欺凌专项调研活动,实地走访了小学7所、初中8所、高中6所、中专院校3所以及派出所2所,包括西平县五沟营镇丁崔小学、遂平县沈寨一中、上蔡县四中、正阳县二中、平舆县二高、汝南幼儿师范学校、驻马店市卫生学校、东高派出所等;共调研了2000余名学生、150多位老师、100多位家长、数十名民警。调研方式包括实地走访座谈和发放问卷调查表,共发放问卷调查表800余份。

    (一)问卷统计。通过统计调查问卷,发现87.4%的学生听说且身边发生过“校园欺凌”事件。16.5%的学生亲身经历过“校园欺凌”事件。

    在遇到过校园欺凌的学生中,80%以上选择沉默,对欺凌现象避而不见,不对同学伸出援助之手。

     (二)校园欺凌多发群体。按照所处学习阶段分,校园欺凌现象在小学较为少见,其主要发生在初中、高中以及中专,且初中尤为突出。其中初中一年级下半学期矛盾逐渐显现,二年级欺凌现象多发,初中三年级由于升学压力校园欺凌现象较少;高中一、二年级也存在较多校园欺凌现象,三年级则较少。按照所处地域分类,农村留守学生由于家庭教育缺失,校园欺凌现象严重。按照性别分类,肢体暴力现象大多发生在男生之间,女生中也存在但相对较少。(如某中专,数个女生撕女生A的书,在女生A找她们理论时,她们对女生A进行殴打,女生A为了逃脱摔碎玻璃杯,用玻璃碴自卫,最后被老师发现后争执得以平息。)调研中以男生为主的学校如技工学校校园欺凌事件较多。如若有校外不良青年参与,则往往引发较为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

    (三)校园欺凌类型。主要有肢体暴力、语言威胁辱骂造谣、收取保护费、利用网络的欺凌、排挤孤立等类型。其中肢体暴力、收取保护费现象最为常见,排挤孤立类欺凌最为隐蔽,利用网络的欺凌数量虽少,但波及面广、造成后果严重。如某中专,两班学生因为运动会发生冲突,其中A班学生将B班学生照片上传网络,进行谩骂侮辱等语言攻击,导致全校乃至整个驻马店教育园区内学校的学生关注此事,给受害者造成严重心理伤害。

    (四)校园欺凌多发的时间、地点。校园欺凌的地点一般为厕所、操场、寝室等学校监控死角;上学放学的路上,如网吧、奶茶店门口等。校园欺凌的时间一般为晚上放学后。如某高中学生赵某在某天晚自习放学后,在寝室内被同班同学打伤,导致脾脏破裂的严重后果。

    (五)校园欺凌的起因。让别人拿钱供自己享受;有早恋引起的争风吃醋;寝室之间的小摩擦;以强凌弱、争强好胜;男生酒后冲动施暴等。(如某校学生在军训期间在校外喝酒酒后打架,在老师对其批评教育时冲撞、殴打老师)。

    (六)事后处理方式。校园欺凌发生后学校一般会给予施暴学生停课、开除等处分,或者报警。通常学校还会联系双方家长进行调解,让施暴者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赔偿或者赔礼道歉。但有些学校为了维护学校荣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受害者得不到公正的对待和应有的赔偿。派出所民警则表示,涉及到学生的报警,大多都是打架斗殴,由于多数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极少构成刑事犯罪,派出所的处理方式一般都是进行调解,对施暴方进行批评教育。

    (七)对受害者造成的影响。校园欺凌事件处理过后,部分受害者可以正常生活学习,但部分受害者由于害怕施暴者打击报复或者被排挤孤立,被迫转班或者转学,更有直接退学的情况存在。校园欺凌往往给受害者造成心理阴影,使他们不易融入集体生活。

    二、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

    (一)矛盾处理不当。一部分学生步入初中后,在学校住宿,学生们在一起学习、生活,难免会发生一些摩擦,如寝室楼上学生往楼下泼水、将垃圾堆在其他寝室门口等。有些学生不知如何妥善处理,诉诸暴力,最终由小矛盾酿成大纠纷。以遂平县某中学为例,初二年级同班同学王甲与张乙本是同村好友,因为王甲在QQ空间留言里辱骂了张乙,张乙便纠集同校刘某、张某某等四人于周日返校期间在校外两次对王甲进行殴打。

    (二)中学生自我约束力差、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受到校外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中学生尤其是男生,年轻气盛,受网络游戏、影视作品以及校外不良青年的影响,不加辨别便学习模仿,将以强凌弱、以大欺小认为是男子气概;或将拉帮结派、称兄道弟,认为是朋友情谊;或不问原因、不计后果,为兄弟“两肋插刀”,往往酿成大错。

    (三)教育缺位。留守儿童或单亲家庭孩子缺乏父母关爱、内心脆弱,更缺少应有的家庭管教。有些学生由于父母过于溺爱,个性强硬、唯我独尊,缺乏对他人的尊重。而学校教育又以应试教育为主,缺乏道德、法治教育,忽视学生心理健康。部分学校事前监管、教育不足,事后惩罚了事,不能让学生从根本上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性。法院、检察院虽然承担着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职能,但由于人员有限,难以达到全覆盖的目标。

    (四)欺凌行为成本较低。部分受害者性格懦弱,遭受欺凌不敢告知家长、老师,导致欺凌者变本加厉。如中学生王某某多次被同学欺负要钱,回家骗家长说是学校让交钱,最终家长与班主任沟通了解后,王某某才说出实情。大多数学生遇到校园欺凌往往选择沉默,姑息放纵施暴者的欺凌行为。由于不到刑事责任年龄,导致施暴者有恃无恐。总之,受害者不告、同学们不理、学校不罚、司法机关不惩,导致校园暴力成本较低,是校园欺凌行为频发的重要原因。

    三、预防校园欺凌的建议

    (一)加强心理疏导。校园欺凌大多都是由小矛盾引发的,如果老师及时发现,并引导学生正确处理纠纷,能有效将校园欺凌扼杀在萌芽时期。学校可以设立心理咨询室、聘任专职心理咨询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疏导,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同时,还应关注受害者的心理健康。持续性的校园欺凌往往给受害者造成较大心理阴影,因此有必要对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对于确有需要的受害者,还应协助其转班、转寝或者转学,帮助受害者重回正常生活。

    (二)学校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校内监管,采用校内安全巡视及安装摄像头等方式避免校内监管死角的存在。对于校园周边环境中的一些不稳定因素,例如校园周边存在网吧、游戏厅等,应及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予以劝离。

    (三)强化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学校应重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教育学生尊重他人、敬畏生命,合理引导学生辨别是非,分清善恶。学校还应配备专职法治教育老师,使法治教育普遍化、常态化。法院等司法部门应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配合教育部门搞好法治教育,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法律意识,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崇法;传授学生们自我保护的知识,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号召同学们向“校园欺凌”说不,在遇到其他同学遭受校园欺凌时,及时告诉老师、家长或者拨打报警电话。同时,面向老师开展法治教育,让老师成为法治教育的接受者和传播者;面向家长开展法治教育,让家长做好对学生8小时以外的法治教育。今年5月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带头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校园欺凌专题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了解,法治教育覆盖到的学校校园欺凌现象有所改善。除此之外,还可以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提高效率。录制法治教育教学光盘,向学校发放或者上传网络供学生下载学习;开展远程教育,让法治教育覆盖偏远地区。法治教育仅靠法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广泛吸收律师、法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教育工作者进入普法教育队伍,积极联合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

    (四)建立校园欺凌惩戒制度。增强对恶性校园欺凌事件当事人的惩罚力度,避免有些学生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存在有恃无恐的心理。

    总之,预防校园欺凌应疏堵结合、各方联动,共同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还学生们一个健康平安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结束语:在调研过程中,多数学校不愿意透露校园欺凌发生以及因此报警的数据;辖区派出所治安大队民警称报警数量庞大且未分类登记,难以统计涉及校园欺凌事件的报警数量,由于相关部门不太配合,我们的调研缺乏周密的数据统计。为了能够确保调研的严谨性和调研结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我们建议由党委组织,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部门等多方配合组成调查小组,开展更为全面的校园欺凌专项调研,以便更有针对性的进行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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