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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牧野区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16-12-12 10:42:29



    12月9日下午,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院自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以来的具体情况,并发布2起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长清和民一庭副庭长李海云出席发布会,法制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新乡日报、新乡电视台、平原晚报记者受邀参加。发布会由该院新闻发言人冯振强主持。

    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牧野区法院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一是转变审判理念,强调修复功能。该院先后出台了家事案件审理规程、调解调查、财产申报、案件回访等制度,通过提高法官和调解员的综合能力、聘请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设置单面镜观察室和心理沙盘等多种方式,帮助当事人查找矛盾根源、化解心理症结、理性解决纠纷、修复情感裂痕,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或引发其他不安定因素。二是完善工作流程,成立专门机构。在区委政法委的全力推动下,该院成立了由司法、民政、妇联、信访、广电、人社、文明办、老龄委等10余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家事案件调解委员会。选派3名社会经验丰富、责任意识强、善于沟通交流的法官组成家事审判庭,并创新性地制定了家事案件多元化解决纠纷流程。三是完善多元化解,搭建三大平台。通过横向联动、纵向对接,形成了依托社区(村)建立的人民调解组织、依托家事案件调解委员会建立的行政调解组织、依托家事调解室建立的司法调解组织“三大平台”,形成了“参与部门多边化、调解人员多元化、调解方式多样化”的大调解格局,实现大量家事纠纷“调处在基层、消弭于萌芽”的预期目标。四是探索四心四点工作法,实现双重效果。经过实践探索,该院总结出在接待当事人时要“热心帮助当事人需求、耐心解答当事人问题、诚心感化当事人心灵、以公正之心调判当事人纠纷”,在案件调解时要“找准产生纠纷的冲突点、发现解决问题的平衡点、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点、捕捉调判案件的切入点”的“四心四点调解工作法”。在调解家事案件中,还注重情、理、法的交融,将传统习惯和公序良俗运用到调解工作当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

    媒体记者还一起观看了《多元化解家务事,定纷止争促和谐》宣传片。大家一致认为,牧野区法院充分发挥家事案件审判职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着力培育良好家风,扎实推进和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有效实现了案件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有力提升。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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