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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召开关于开通网上立案的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6-11-28 11:14:46


新闻发布会视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开通网上立案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省高院宣教处副处长程彤主持。

 

   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郭保振、立案庭庭长荆伟参加发布会并在发布会上简单介绍了河南高院开通网上立案的相关情况。

 

    一、网上立案的目的及意义 网上立案是指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通过互联网向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人民法院收取材料后,依法及时办理立案手续。网上立案以减少人民群众诉累为目的,拓宽了立案渠道,是立案职能向互联网领域的延伸,是互联网+诉讼服务的有效整合。人民群众可随时随地上网申请,避免奔波往返,有利于法院提高便民利民司法服务水平,提高立案审查工作司法效率,优化司法资源在立案环节的配置。

   二、网上立案的受案范围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网上立案窗口办理民事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和行政一审、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的立案手续。同时,网上立案窗口可在线提供诉讼和立案指引。对于当事人网上提交的立案材料,立案法官可在办案平台上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立案条件,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推送和网上公布及时告之当事人。

   三、网上立案的特点 网上立案与传统立案相比有以下特点: 一是不受时间限制,向全社会全面开放。网上立案平台将全天候24小时开放,申请人无需受地域、时间的限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均可直接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点击网上立案后即可在线向全省184家法院提出民事、行政案件的立案申请。 二是避免奔波往返,当事人随时随地均可申请立案。无论是律师还是普通市民,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公司企业法人,尤其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当事人,可通过网上立案平台补齐或更正,免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累,解决了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诉讼困难。 三是诉讼经济,立案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立案法官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审查当事人上传的立案材料,审核情况可通过短信推送或点击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查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反复通过网上立案平台递交诉讼材料,立案庭也可以使用网上立案信息办理立案工作,不需重复录入,大大节省了立案成本,提升立案工作效率。

   四、网上立案工作推进情况为尽快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网上立案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11月25日,我们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对全省三级法院立案工作人员,省、市、县(区)三级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国有企事业和金融机构法务代表等,共计3382人进行了统一培训。通过培训,有效引导当事人、律师运用网上立案系统参与诉讼活动,真正使网上立案成为当事人打官司的首选,成为法院案件来源的主要方式。

   随后荆伟对网上立案工作流程进行介绍。

 

    一、网上立案的内涵及适用范围 网上立案是指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提交起诉状、上诉状等申请立案材料,人民法院立案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申请立案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诉讼服务网和手机短信予以反馈的立案工作程序。网上立案是“互联网+”模式在人民法院立案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我省法院立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重大进步,是对传统诉讼方式的创新发展和有益补充。实行网上立案后,当事人申请立案的方式有了选择的余地。对熟悉互联网的公民,特别是外地当事人来说,网上立案更加方便快捷,将是诉讼的首选方式;对不熟悉互联网的公民来说,仍可以传统方式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办理立案手续。

   二、网上立案的步骤及应注意事项 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设网上立案平台,并在该平台上设律师专用通道,供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办理申请立案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应首先凭有效身份证件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平台注册,注册通过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办理。在河南省内注册的律师可以凭有效执业证号、手机号通过律师专用通道代理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手续。律师使用专用通道办理网上立案,需要该律师的相关信息已提前录入系统。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的支持下,部分律师的信息已经录入。 2、确认网上立案须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办理网上立案手续,应认真阅读网上立案须知,并在确认同意后方可填写或上传信息和材料。 3、上传信息和诉讼材料。网上立案平台自动提示填写或上传的信息内容(如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和材料格式(如起诉状样式、电子文档格式等),并对网上立案操作步骤进行指引。必填项将以红色标注。需要提醒的是,未按系统提示正确输入有关信息和上传诉讼材料的,将无法完成立案申请提交。 4、审核及反馈。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由立案法官通过河南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立案法官工作平台进行审核。经审核,网上立案申请符合相关要求的,立案法官及时给出审核通过的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立案手续。在依法完成立案登记后,系统会在服务平台上显示并自动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同时通知在指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经审核,网上立案申请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立案法官给出审核不通过的意见,并在系统中标明不通过的原因,系统会在服务平台上显示并自动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审核不通过,是对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提交的申请立案材料的审核意见,不是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立案、不予受理裁定。当事人根据系统提示的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可以对相关内容补充完善后再次申请网上立案。当事人对其网上立案申请未通过有异议的,应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线下办理申请立案手续。 5、交纳诉讼费。当事人应于收到交纳诉讼费通知短信之日起7日内,按照短信提示的应交金额、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自行转账交费。交费后,通过网上立案服务平台将银行缴存凭证(含网上转账电子回执的照片或截图等)上传反馈法院。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在确认当事人已依法交纳诉讼费后,将按照管辖分工及时把案件分流给相关审判庭或法官。 6、申请网上立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网上立案平台实行全程留痕。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冒充他人起诉,故意提起虚假诉讼,或者滥用诉权,扰乱网上立案秩序的,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信息、材料含有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侮辱诽谤他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人民法院有权删除,并视情形对提交者采取警告、停止提供服务、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等措施。 7、注意立案信息安全。人民法院将加强网上立案系统维护,保障立案信息安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因登录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善而导致信息泄露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责任编辑:钱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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