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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法院:多措并举服务“五个嵩县”建设

  发布时间:2016-07-19 16:12:00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驾护航“五个嵩县”(富强嵩县、绿色嵩县、创新嵩县、和谐嵩县、宜居嵩县”)建设,嵩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积极为“五个嵩县”建设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站位全县大局,保障“五个嵩县”建设。围绕县委提出的“富强嵩县、绿色嵩县、创新嵩县、和谐嵩县、宜居嵩县”发展理念,主动站位大局、积极作为,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准确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真正做到审判工作与社会发展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行动上一致,更好地发挥法院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五个嵩县”建设。立足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完善法院审判服务具体措施,主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经济社会安全,妥善审理涉及经济、民生领域矛盾纠纷,保障社会民生和谐;发挥审判工作的引导功能,认真化解经济结构调整转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为“五个嵩县”建设提高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优化诉讼服务,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全力做好立案、执行和巡回审判等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畅通案件入口关,方便群众诉讼。深化巡回审判办案机制,适用小额诉讼审判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减轻群众诉累。推进执行工作体制改革,健全信用惩戒机制,破解执行难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便利,依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安全、稳定。

    抓好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司法改革的要求,牢牢把握法院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注重法官业务学习培训,抓好审判执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司法服务能力,保障法院队伍在服务县中心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在关键时刻顶得上去、帮得上忙、管得上用。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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