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哲,女,汉族,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双学士学位,郑州大学法律硕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庭长职责:
1、主持庭里全面工作;参加审判案件,并担任审判长;分配案件,指定承办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庭人员,指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监督,指导本庭审判工作,主持本庭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对于本庭应当报请院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及其他与审判工作有关的问题,向院长提出建议,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核本庭的法律文书;对于全庭人员的办案速度、质量、效果、工作方法等进行检查督促。
2、领导本庭的日常行政工作。主持召开支部会议、庭务会议;考核本庭法官和其他人员的日常工作;做好本庭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职业道德教育等。